新闻网记者 吴乐盈
大学章程之于大学,如同宪法之于国家。可以说,《章程》就是学校的根本大法,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学校章程的制定,起着一种宣言的作用,旗帜鲜明地向社会宣示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展示学校师生共享的规范和价值等。透过章程,可以看到一所大学是在怎样的办学理念指导下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的。
1.行章兴校——章程的历史使命
大学章程在引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章程的制定与实施,有助于确立和明晰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体现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彰显现代大学精神。学校在章程的制定中,提出要坚持“重学生、重学者、重学术、重院部,回归‘大学本位’”的指导思想。
学校对章程的制定十分慎重,最初即提出要做到“四个明晰”:
一是要明晰学校办学理念和目标定位。章程要明确坚持以“学生为本、学者为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为办学理念;明确建设以“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定位;明确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定位。二是要明晰学校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校长吴基良阐述,过去,我们是“校办院”;现在,我们要转变观念,着力推进“院办校”,实现“小河水满大河涨”。因此,章程要从学校宏观管理与院部相对独立的自主管理角度切入,规定院部的职权以及基本的制度,为形成高效有序、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结构确定原则和方向。三是要明晰师生主体办学地位。章程要规定教职工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权益保障制度,体现对教职工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要明确学生的发展权、民主权、知情权、困难帮助权、批评建议权等实体性权利,体现学校“制度育人”功能。四是要明晰学校与外部的关系。章程要规定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经费来源、社会参与监督等内容,明确社会力量合作参与学校建设的途径和方式。
2.立章建制——章程的制定与核准
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是一个对学校过去79年办学历史文化的积淀、现在改革创新成果的再现,以及对未来高等教育趋势把握的提炼过程。因此,学校高度重视,凝神聚力,通过征求意见、研究讨论,反复修订、推敲打磨……历时4年,数易其稿,修改草案20余次,最终形成十章、六十三条、共计八千余字的《湖北科技学院章程》。
回顾章程的制定过程,主要有4个时间节点:
一是2011版。2011年学校更名湖北科技学院,在《咸宁学院章程》的基础上,修订《湖北科技学院章程》,随同更名请示一同报送省政府和教育部备案。
二是2012年至2014年间,学习宣传、征求意见、反复修改。2012年5月,校长办公会专题学习教育部第31号令,决定成立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快起草进度,设计文本框架。2012年至2014年,起小草组数易其稿,反复征求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期间,校长办公会专门听取了章程编制进展汇报。
三是2014年以来,加快了章程编制工作进度。起草小组根据新一届领导班子的要求,充分吸收《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第二十三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转型发展,对学校办学定位、指导思想、社会参与等重要内容进行了修订。2015年3月,校长办公会再次审议《湖北科技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2015年3月19日、20日,学校分别组织教学院部负责人代表、高层次人才代表、“两代会”部分代表、学生代表4个座谈会,并通过网络面向全校征求意见100余条。期间,分别征求了校外法律专家、高教政策法规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提请“两代会”审议稿。
四是审定阶段。2015年3月28日—29日,学校召开第三届教代会(工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章程草案。会后,根据大会意见进行了补充修订。2015年4月9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湖北科技学院章程(送审稿)》。4月以来,在省厅领导和专家的指导下,对文本进行多次修订。2015年10月,学校校长吴基良率队,赴省教育厅呈递送审核准稿并汇报。目前,章程已进入湖北省教育厅审核阶段。
3.遵章重行——章程建设的意义
正如教育部章程核准书中所要求的,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在编制过程中,学校坚持合法性与权威性,贯彻“依法立章”原则,坚持法治思维,学校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使之真正体现“法”的精神;坚持参与性与实践性,编制过程就是一个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凝聚共识的过程,充分反映了全校师生员工的意志;坚持规范性与稳定性,规定了大学最根本、最重要的事项,重点把学校正在做、能够做和应该做的事项,以“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坚持前瞻性与操作性,既反映学校发展实际,亦顾及后续发展可能,为改革发展保留制度空间,同时立足教情、校情和省情、市情,有效地指导办学实践。
章程体现一所学校的治理结构。它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大学的治理结构,做到了体制清晰,权责明确。一是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内在要求,处理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即政治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二是处理好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三是处理好行政权力与民主权力的关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处理好学校与院部的关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使作为基本教学科研单位的院部更具活力;五是处理好内部与外部、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体制。
章程的建设涉及的内容涉及到学校建设现代化大学制度的整体目标。学校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加强内控体系管理。审议财务管理、经费开支、合同管理、基本建设等各项内控制度12项,出台了《湖北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北科技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科技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严明财经纪律、规范管理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时间将继续见证,学校将以章程的制定为里程碑,进一步夯实依法治校基础,在科学发展、深化改革的前路征程中,策马扬鞭,砥砺前行,加速实现高水平特色发展之梦。
学校就章程制定广泛征求意见 院部负责人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