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鄂南文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对鄂南文化相关领域研究,加强对鄂南地区文化挖掘与创新,促进文化传承与传播,以鄂南特色文化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中心作为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传播、学科建设、校园文化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心诚邀校内外及省内同行专家、青年学者踊跃申报2021年中心开放基金项目。

一、申请资助对象

1、申请者应是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文化单位等在岗在编人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无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者需要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申报;青年项目申请者不作职称规定,但年龄应在35岁以下;在读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亦可申报。

2、申请者应是所在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应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积累和较强科研管理能力,优先支助已有书稿、调研报告或其他成果的申请者,优先支助优秀的中青年科研工作者。

3、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协同联合申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企业的相关专家联合组建项目研究团队。

4、每位申请者每年作为主持人限报一项基金项目,有中心在研项目的需结题后方可申报。

二、课题指南

申请者可重点参考“2021年课题指南”选报,并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前期学术积累与学术专长,结合相关现实问题在鄂南文化研究领域自拟具体项目名称。课题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和现实性,避免课题内容雷同(相关课题可申报延伸研究,历年已立项课题见附录1)。

2021年度课题参考指南如下:

1. 建党100周年鄂南红色文化研究(理论研究、历史事件与红色名人故事搜集整理、小视频制作)

2. 鄂南方言研究(传承发展、变异与方言文化)

3. 鄂南历史名人研究

4. 鄂南民族宗教文化研究(古瑶文化、宗教文化)

5. 咸宁地理标志产品与文化遗产研究(羊楼洞砖茶,桂花,楠竹,温泉等生态文化与产业研究;鄂南古建筑)

6. 咸宁民间文学、民俗文化等非遗研究

7. 鄂南康养文化研究(民间节俗与体育项目、大健康、药姑山等地民间医药及养生文化)

8. 鄂南美丽乡村建设研究(乡村文化建设与乡村旅游、乡村振兴)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1、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科技学院鄂南文化研究中心开放科研项目申请书”(附录2)。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2、申请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2份送至研究中心(包含课题组成员签名、所在部门签章),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240645563@qq.com,超过时间发送的申报书将不予受理。

3、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审查申报书填写规范、重复申报、知识产权纠纷、与现有研究成果的重复性等问题。

(2)通讯评审:每份申报书采用不少于3人同行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

(3)终审: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通讯评审结果,对申请项目进行最终审查,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并将评审结果报送主管部门。

(4)立项:中心于2021年6月30日签发评议结果,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4、开放基金的管理和经费使用按《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四、项目相关要求

为确保研究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申报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基金项目申报与研究工作。

1、课题指南仅作为课题申请的参考选题范围,申请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在鄂南文化研究领域选定具体的课题名称开展研究。

2、申请者须按照《基金项目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并追究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责任。

3、理论研究(重点课题)需完成研究报告一份或原则上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研究报告需0.7万字以上。创意设计实践研究需要完成相关作品设计、实物等。设计实践研究项目结题时需提交设计报告,结题时采取作品展示与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评审。

4、批准立项后,项目主持人要签订合同,确保按时结项。中心将于2022年6月对所有立项基金项目展开中期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每个基金项目所有研究工作限定在2023年6月底以前完成。

五、经费资助及成果署名规定

1、重点基金项目资助研究经费1-2万元,一般基金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用于课题研究和成果发表、出版、展览等。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项目10项左右,总经费10万元左右。

2、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由本中心与研究人员共有。

3、成果署名。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发布研究报告、设计实践作品展示、申请奖励等必须标注”本课题获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鄂南文化研究中心’资助”,否则课题不得申请结题。

六、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鄂南文化研究中心(图书馆六楼)邮政编码:43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