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与传播、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了引导和培养校内外科研团队围绕鄂南文化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为了加强对地方文化的挖掘整理与传承创新,以鄂南文化研究与实践的优秀成果、高质量的咨政建言报告等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鄂南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发布2024年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事宜,欢迎大家踊跃申报。
一、申请资助对象
1、申请者应是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文化单位等在岗在编人员。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无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要两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方可申报;一般项目申请者不作职称规定。
2、申请者应是所在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应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积累和较强科研管理能力,优先、重点支助已有书稿、调研报告或其他成果的申请者,优先支助优秀的中青年科研工作者。
3、鼓励跨地区、跨学校、跨学科协同联合申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企业的相关专家联合组建项目研究团队。
4、作为基金项目负责人的申请者每年限报1项,有中心在研项目的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
二、课题指南
申请者可重点参考“2024年课题指南”选报,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前期学术积累与学术专长,结合鄂南文化领域研究相关课题自选题目。课题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和现实性,避免课题内容雷同申报(参考历年已立项课题,可申报相关课题的延伸研究)。
2024年度课题参考指南如下:
1.鄂南特色文献资料、民俗藏品研究(地方志、各级各类年鉴、宗谱、家谱、特色藏品等)
2.鄂南红色文化研究(理论研究、历史事件与红色名人故事挖掘、红色文化与大学生思政融合等)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鄂南民族团结、边销茶文化、古瑶文化等)
4.鄂南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砖茶、桂花、楠竹、温泉等生态文化,鄂南传统村落、古建筑,鄂南方言、民间文学与艺术、民俗文化等)
5.鄂南特色文化与经济发展研究(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研究,民间医药、康养文化与大健康产业等)
6.鄂南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播研究(国内外传播、数字化传播等)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1、项目申请人需提交A4打印的《鄂南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纸质版(附件1)1份、《鄂南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2)一式5份。课题申报评审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组成员姓名、个人资料、单位名称、期刊名称、出版社名称等。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
2、申请者请于2024年5月1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
enwhzx@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3、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审查申报书填写规范、重复申报、知识产权纠纷、与现有研究成果的重复性等问题。
(2)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学校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将于2024年5月底至6月初签发评议结果,并在官网通告。
4、开放基金的管理和经费使用按《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经费请尽快使用,过期收回)
四、项目相关要求
为确保研究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申报者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基金项目申报与研究工作。
1、理论研究(重点课题)需完成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一份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要求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艺术创意设计与实践研究需要完成相关作品设计、实物等(需展出并由展出单位证明);图书出版后期资助需在申报时提供书稿;咨询建议类需市级以上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肯定性签批。
2、批准立项后,中心将对所有立项基金项目展开中期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每个基金项目所有研究工作限定在2025年6月底以前完成。
五、经费资助及成果署名规定
1、重点基金项目资助研究经费1-2万元,一般基金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用于课题研究和成果发表、出版、展览、表演等经费支出。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一般项目10项左右,总经费10万元左右。
2、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由中心与研究人员共有。
3、成果署名。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发布研究报告、设计作品展示、舞台表演展示、申请奖励等需标注“本课题获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鄂南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编号)等信息,否则课题不得申请结题。
六、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湖北科技学院鄂南文化研究中心(图书馆六楼)邮政编码:437001
鄂南文化研究中心
2024年4月18日